根据《福建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相关工作的通知》(龙卫疾控函〔〕2号)要求,长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的规定,于年7月完成了长汀县第三季度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现将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监测点: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共计12份,监测点为:长汀县快乐小吃店、长汀县河源餐馆、长汀县大同镇*府、长汀县江滨鱼鹅馆、长汀县瑞金饭店、长汀县有间饭店、长汀县天笙饭庄、长汀县一品鲜饭店、长汀县老地方饭店、长汀县二中食堂、长汀县过桥米线店、长汀县姝熔小吃店。
监测指标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氨氮、砷、镉、六价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二氧化氯等项目共34项。
水质判定标准:如一份水样中出现1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规定的限值,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
水样综合评价:经检测,管网末梢水12份水样均为合格水样,水质检测合格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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