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转发长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提出疫情防控五条要求:
1.对登记在册的湖北(武汉)返乡来汀人员,一律重新核实,重点是1月23日后湖北(武汉)返乡来汀人员。不得擅自邀请湖北(武汉)籍亲朋好友到汀,为其提供便利的,从严追责。2.闽赣省际交界等交通卫生防疫检测点排查出来自湖北(武汉)入闽(入汀)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3.凡是来自湖北(武汉)的员工在湖北疫情未解除前及有接触过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例一律不得返汀复工,各企业重要管理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返汀的,需上报县疫情防控办,企业需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场所,进行自我隔离或接受相关部门的医学巡查14天。4.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一律不准接诊发热病人,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凡是就诊病人体温超过37.3℃医院隔离治疗。5.药店销售退热、止咳药品,一律凭处方及身份证购买,发现发热病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信息来源:国家预警发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