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长汀有些学生群中流传着,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一起来看看
“挖肾”“挖心”“挖肝”?
有没有一种脊梁发凉的感觉?
类似说法还有更离谱的
有图有真相???
“赣州一路往漳州、长汀、连城、上杭”
“应该会在厦门抓到”?
经向指挥中心核实
长汀未发生此类案件
请广大网友不要传谣
不要人为制造恐慌!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编造传播恐怖袭击谣言,制造混乱和恐慌,危害极大。公安机关将严厉追查造谣者,并坚决依法处理到位,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
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
从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