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石城县,位于该省的东南部、赣州市东北部,东邻福建省宁化县,南抵瑞金市及福建省长汀县,西毗宁都县,北靠抚州市广昌县。石城建县于南唐保大十一年(公元年),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素有“三地”“五乡”(即:客家民系重要发祥地、千里赣江发源地、中央红军长征重要出发地和中国白莲之乡、中国烟叶之乡、中国灯彩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温泉之乡)之美誉。
自古以来,石城就是客家先民东进闽西、南下粤东的交通要塞,素有“闽粤通衢”之称,是客家民系的发祥地,也是客家民系最大中转站。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客家先民创造了许多灿烂的历史文化,留下了许多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资源,石城灯彩就是赣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一。
石城灯彩活动是赣南石城县的民俗。石城在古代原是百越之地,后来成为畲族居住地,由于地处偏远,境内群山环绕,这里成了理想的躲避战乱之地。由于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千余年来,这座处于闽赣边际的古城,成了客家先民南下闽粤的休憩驿站和生存福地。
据《宁化寒谷张氏族谱》记载:“嵩公为武昌太守,因唐代避黄巢乱,扶母归隐虔北东温澜,转移陂阳乡竹子坝(即石城县竹子坝)。”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一批又一批的黄河流域客家先民,由于战乱、饥荒等原因,被迫远离故土,一路南迁,来到石城生息繁衍。石城也因此成了客家民系的重要发祥地和中转站,获得了“客家摇篮”的盛誉。石城成了客家区域接纳南迁中原汉人的第一站。
舞龙舞狮,起源于我国的汉族传统民俗文化。在中原汉人间,舞龙舞狮有着悠久的历史,元宵节放灯是一个主要的节庆风俗,所以元宵节也称为灯节。中原的灯节始于汉初,盛于唐代。从西晋末年开始,中原汉人迁入石城,中原文化也开始影响石城,舞龙舞狮,放灯这一习俗开始在石城出现。据史料记载:唐初,石城的生产力非常落后,人们无力抵抗自然灾害,将希望寄托在神灵上。遇有旱灾虫害时,这些中原人就利用中原舞龙求雨的形式,祈祷降雨除灾。当时的石城没有彩布和彩纸,他们就用稻草制作龙具在田头地脚舞动以求降雨,保佑五谷丰登,这就是石城灯彩发展的雏形——秆龙灯,这也是石城与“灯”的最初形式。
随着石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生活环境的改善,文化水平的提高,石城人在继承中原舞龙舞狮艺术的基础上,不断结合石城的环境特点和生产、生活的习俗,不断提炼、不断创新发展了许多彩灯灯种。再加上在石城方言中,灯、丁同音,舞灯有祝愿丁口繁盛、丁财两旺、庆贺吉祥之意,因而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喜爱,石城灯彩开始扎根发展,并开始形成自己的、独具特色的石城灯彩艺术。
经数百年的薪火相传,如今,石城灯彩已经形成了固定节令的灯会习俗。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日,民众都会自发组成许多灯会进村入户表演灯彩。二月,家家张灯结彩过大年。农历三月清明节,悬灯扎彩开祠祭祖;四月释迦牟尼节,佛徒信众大放河灯;五月端午节,划龙船,打醮祭祀放“河灯”;六月“食新节”,家家高挂“五谷灯”;七月十五中元节,为亡灵烧纸钱放夜灯;八月十五中秋节,家家厅堂高挂“走马灯”、“嫦娥奔月灯”,尝着月饼庆团圆。九月重阳节,登高赏菊、放孔明灯,迎门高悬“花果灯”、“寿桃灯”。十月赶庙会,出灯游神演戏;十一月后稷菩萨诞辰,张灯演戏;十二月过小年,送灶神奏好事。形成所谓“月月有节,节节有灯”的石城年节灯俗。
据了解:如今,为了更好地传承石城彩灯艺术瑰宝,石城县委、县政府组建石城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并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石城灯彩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石城灯彩”兴趣班,培养学生对石城灯彩的兴趣,为石城灯彩的延续传承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此外,该县文化艺术中心还创作编排出一批主题灯彩节目,深入各乡镇、学校进行巡回演出,让灯彩文化,融入群众生活,使石城灯彩在这片土地盛开得更加璀璨、更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