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时候!
刚刚,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年7月1日起,对至年度(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具体有哪些变化?
缴存基数调整
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年7月至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基数核定后的一个缴存年度内(本次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保持不变,一年一调。
月最高缴存基数提高
年7月至年6月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元(年龙岩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3倍÷12个月),月最高缴存基数较比上一年度提高元。
最高月缴存额提高
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最高缴存比例
年7月至年6月,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高缴存比例12%≈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元。
最高月缴存额较比上一年度提高元。
月最低缴存基数无变化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市本级、新罗区最低月缴存基数元;
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最低月缴存基数元;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最低月缴存基数元。
缴存比例无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为5%,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个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最低月缴存额保持不变
市本级、新罗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低缴存比例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元;
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低缴存比例5%≈69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元;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低缴存比例5%≈64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元。
办理方式
(一)已在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在年7月10日前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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