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闽西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春波王占鑫)昨日,笔者从长汀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中队长胡开耀在加班工作中突发疾病,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5岁。
今年5月底以来,面对艰巨的高考安保、防汛抢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胡开耀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坚守在高考考点、地质灾害点、临时交通管制点一线,连续加班加点工作。6月20日晚,胡开耀带队在城区开展巡逻勤务后回到城区中队加班撰写工作总结,23时10分许,在身体出现不适的情况下,胡开耀仍坚持完成工作,医院,最终晕倒在了距离单位不到米的就医途中,救护车医务人员现场急救后,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专家会诊,确诊为自发性蛛网膜下出血,6月22日7时15分,因病情危重,经抢救无效,胡开耀不幸离世。
据了解,胡开耀,年3月11日出生,长汀县古城镇人,中共党员,警务技术二级主管,二级警督,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河田中队民警、副指导员、指导员,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年1月,任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中队中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