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县委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度相关要求,加强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助推生态长汀建设,清明节前夕,长汀县副林长、长汀法院院长张寿安率队前往南山镇调研林长制工作情况。
座谈
交流
在南山镇召开的林长制工作座谈会上,南山镇就林长制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作了汇报,县法院介绍了近年来全县森林失火刑事案件情况,分析了失火原因、存在主要问题并就防范森林火灾提出了建议意见。
县法院、县林业局及南山镇还就林长履职、林业行政执法和生态审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了交流探讨。
张寿安院长充分肯定了南山镇林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今后工作强调指出:
一
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充分认识推行林长制对提升林草等生态系统功能、推进长汀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明确职责任务,夯实举措,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二
要强化审判职能,从严从快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理涉林纠纷,坚持生态修复司法理念,完善“复绿补种”“古树保险+保责监督”等林木修复模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三
要注重执法司法联动,充分发挥法院驻县林长办法官工作室的作用,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
四
要积极开展联合普法宣教活动,深入村居、林区、景区开展巡回审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的浓厚氛围。
实地
查看
会后,张寿安院长一行前往南山镇黄家庄村某山场。
实地查看失火案件复绿补种情况,现场了解被告人谢某种植树木的成活率、种植面积符合要求,补种的树苗长势良好,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近年来,长汀法院在总结推行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生态司法+”模式,与长汀县林长办建立健全“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打造长汀生态文明县域样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供稿:曾昭辉丘祥琳-
原标题:《长汀法院:司法助力推进“林长制”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