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高效办案,让我们不出工业园区就能维护自身权益!”11月9日,一名工业园区职工赖某向仲裁员、法官及县总工会调解员连声道谢。
原来在这里刚调解一起工伤纠纷,年4月,赖某在工业园区某公司上班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右手受伤,医院治疗9天后出院。同年6月,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赖某伤情构成工伤。9月,经伤情鉴定机构鉴定伤情构成伤残十级。赖某要求其就职的园区某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协商未果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员依法开展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职工赖某对公司就赔偿数额没有争议,但对公司提出赔偿款协议分期支付后续能否履约的问题表示担忧。最终在仲裁员、法官和县总工会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仲裁庭当庭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部署,借鉴和拓展“枫桥经验”工作模式,长汀县总工会主动作为、牵头组织,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开发区管委会、稀土园区服务中心等6家单位,于今年10月份,在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大楼一层建成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设立“两室两庭”(调解工作室、职工法援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为企业、职工提供普法教育、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司法裁决等综合服务。
此次调解,长汀县总工会以竭诚服务职工为出发点,积极参与;县法院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沟通交流工作机制、“1+1”调解机制、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把劳动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一线,切实实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实现了职工、企业的双保护。
下一步,县总工会将按照《长汀县工业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创新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织牢职工权益保障的严密法网,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提质增效,为构建优质营商环境、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工”力量。(刘华香林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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