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年我县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10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10个,计划招聘人数10人,详细招聘信息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年10月至年10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10月17日--10月19日
2.报名地点:长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长汀县梅林路2号)
3.携带材料:(1)填写《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时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列入诚信名单。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5.资格审核: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长汀党旗红”、“长汀就业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