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回应检察官遭情妇举报
法制讯
见习周宵鹏
针对有媒体报道“沧州一检察院官员遭情妇执着举报,当事人称系诽谤”一事,从河北省检察院获悉,该院已派出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赴沧州,对报道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近日有媒体报道,女子李某发帖举报沧州市检察院一副处级干部齐某,称她在2012年3月与齐某吃饭时被灌醉,二人发生两性关系之后发展为同居,齐某向其写下保证书。后来齐某开始打骂、侮辱她,并且与多名女子开房,所以她向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齐某。齐某表示,检察院纪检部门已对此事作出调查,自己也对单位做了解释,他已向当地法院起诉,控告李某诽谤。
沧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针对齐某被举报一事,该院纪检组已经做出调查,并且在2013年3月对齐某处以记大过处分,组织上已免去齐某所有职务。
河北省检察院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目前调查组已赴沧州展开调查,调查中如发现当事人确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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