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名城管委会开展了巡察,并于年4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提高*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4月7日县委巡察一组到我委进行反馈意见后,我委于当天下午召开巡察整改部署动员会议,认真学习了《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县名城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统一思想认识,要求我委全体干部把全面整改作为首要的*治任务来抓,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刻剖析,切实增强整改的实效性。按照抓早抓小、抓实抓细的原则,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鲁卡同志任组长,李靖生、廖荣生、王景等三位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经过多次会议研究和部署,4月20日下发了《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整改质量。我委根据实际,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提升思想,提高认识;学习理论,夯实责任;加强业务、发挥特长;完善机制,服务名城”的原则,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明确领导责任,分配任务到人,限定整改时限,坚决落实整改到位。每周召开两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由名城管委会主任*鲁卡亲自督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长效治理,加强制度建设。为确保巡察整改真正取得实效,巡察整改成果得到长期巩固,我委将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深挖根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修改完善了《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财务制度(试行)》《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制度》《“汀州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