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入伍,保家卫国
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
然而
长汀有极少数青年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想方设法拒服兵役
这些处罚措施,非常严厉
并不是给个处分、罚点款那么简单
而是可能伴随一生的污点
可以说后果相当严重
长汀县人民*府
关于对拒服兵役新兵邓家富进行处罚的决定
邓家富,男,身份证号:,长汀县濯田镇连湖村人,于年9月经长汀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至武警某部队,役前训练期间本人已签订《依法服兵役承诺书》,该同志入营后,不适应部队训练和管理,思想消极、怕苦怕累,不愿接受部队纪律约束,以不适应部队工作、学习和生活等种种理由,多次递交不愿服役的申请书,经部队、县征兵办、乡镇武装部以及其家人反复做思想工作,明确指出拒服兵役严重危害及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本人仍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处理。
邓家富拒服兵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构成拒服兵役违法行为,在*队和地方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七条、《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动〔〕号)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依法追究邓家富的法律责任,并作出如下处罚:
1.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由县征兵办具体执行,罚款统一上交县财*局,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三年内不得录(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
3.三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出境手续,在其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
4.三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复学手续;
5.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龙岩市人民*府申请行*复议,或六个月内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诉讼。
长汀县人民*府
年4月19日
当兵光荣,逃兵可耻
希望你们努力学习、刻苦训练
为家人争光为家乡添彩
依法服从兵役是每个人公民的光荣义务
拒服兵役必将受到重罚!
网编:陈炳林邱冰花
编审:吴德荣
监制:钟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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