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
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经中共长汀县编委会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龙人社〔〕号)核准,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年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详情见《年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2.30周岁年龄指: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35周岁年龄指: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聘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科毕业生和已签订龙岩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委培生定向服务协议的毕业生;
3.长汀县在编工作人员因辞职、解聘(含自动离职)距年5月20日不满3年者。
4.往年参加本院编制内招聘,成绩合格达到录取条件而无理由拒绝录用未满5年者。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未达到重新录用最低年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