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年度兵役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我县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凡长汀县户籍的男性公民,截至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截至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二登记时间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
三登记程序1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乡镇(街道)人武部现场确认。
4初检初考得出结论乡镇(街道)人武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考,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
5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人武部将县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放给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五咨询受理适龄公民及家长可登录全国征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