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为庆祝《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颁布施行,推动《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名城保护,推广本土食材、创新客家菜,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爱名城、懂名城的决心和意识,决定举办“食在名城·创新客家菜肴暨长汀名厨风采展”活动。
一、活动主题
“食在名城·创新客家菜肴暨长汀名厨风采展”
二、活动时间
年11月28日(9:00—14:00)
三、活动地点
长汀县三元阁广场
四、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汀县商务局
长汀县名城管委会
长汀县美食产业办
福建省古韵汀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长汀县烹饪协会
成立筹委会,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活动内容
1.由“创新客家菜肴”和“长汀名厨风采展”两部分组成(创新客家菜肴不限制厨师资质,可以是厨师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以餐厅、酒店名义)组队;名厨风采展需符合名厨认定资质,制作名厨宣传展板)。
2.厨师按筹委会要求,每人制作两道创新客家菜肴,于28日上午8:30前送至三元阁广场展台,由专家委员会会同筹委会评出20道优秀创新菜品,优秀菜品每道需按10人量各制作5份送往客家宾馆。
3.专家委员会会同筹委会对所有参展的菜品进行评奖,具体奖项如下:
特金奖:10道
优秀创新奖:20道
金奖:20道
银奖:30道
铜奖:40道
六、参加人员及食材标准
(一)参加对象
获“中国注册烹饪大师”“闽菜大师”“闽菜名师”称号、同时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称之一者。
(二)组队方式
1.本次活动分为两种形式进行:即个人参与和团队参与。
2.团队参与选手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领队,负责本活动选手的统一报名、联络工作。
3、以酒店、餐厅名义组团的需是餐饮限上企业。
(三)食材标准
食材限定在以我县种、产、养为主的农副、名优特产原材(如:槟榔芋、河田鸡、汀州米粉、豆腐、腐竹、笋干、红菇等),其中一道为指定食材:即需用河田鸡、槟榔芋、豆腐及豆腐制品制作的菜肴,其余一道可放宽至广大客家地区所产特产食材,但不得使用鲜活海产品类、燕窝、鱼翅等高端食材,严禁使用任何野生保护动物。
七、报名地点及材料
(一)报名参加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日期截止年11月15日。
联系人:小沈、小阙
联系、
邮箱:ctmccw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