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注:财*补助不低于元/人)二、缴费时间
正常缴费期限为年9月1日至年12月31日。+
Tips
1.在正常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但需在60天等待期(从缴费之日算起)后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全额自付。2.在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年7月1日起缴费的,需缴纳全额保费(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补助,财*补助不低于元/人)。3.年9月新入学大中专、技校学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医保关系,当年9月至12月无需缴费,只缴纳次年度的保险费。当年9月至次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4.年12月出生的新生儿,缴费期延长到年2月28日。年新生婴儿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三、参保对象和范围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2.行*辖区内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3.驻岩武警官兵;4.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5.在龙岩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如何参保登记
1.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2.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先到各县农商银行制卡网点或直接登录“龙岩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