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汀县人民*府
*封面为网络配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长汀县人民*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近期,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府决定4月1日至4月6日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杂、烧埂草、造林炼山等)。违令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森林火警
长汀县人民*府
年4月1日点击发布:求职招聘|房屋租售|好店抢购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