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年)》(简称《保护规划》)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福建长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层次与范围本次保护规划分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段、文物古迹三个层次的保护内容。规划范围为长汀县域行*辖区范围,面积为km2。
指导思想以“现代骨、传统*、自然衣”的理念为指引,促进文物保护与功能提升相结合。树立全面的名城保护观:保护、利用与发展三者相互协调、相辅相成,坚持“保护为主,活态利用”,使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
保护目标应整体保护和突出长汀历史文化名城的山水格局特色风貌,全面保护历史遗存遗迹等历史文化资源和历史环境的原真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活化利用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资源,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
保护原则本规划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
规划期限近期:—年;
远期:—年。
编辑:钟丽荣
审核:廖夙志
监制:*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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