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汀县人民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原标题:上门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零距离”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成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果,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长汀法院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5月11日,长汀法院法官到被告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成功调解该起金融借款纠纷。
案情简介
年8月,长汀县某银行与郑某签订借款合同,郑某以住房装修为由向某银行借款数十万元,并以郑某父亲名下位于长汀县汀州镇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年9月,该笔贷款本金全额逾期,被告郑某经原告多次催收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上门调解
受理此案后,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发现双方对借款事实并没有争议,但被告资金周转困难,提出希望进行分期还款。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被告父亲年迈、行动不便,5月11日,法官组织双方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法官从情理、法理等方面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致同意被告通过分期还款的形式进行还款,纠纷当场化解。
下一步,长汀法院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努力通过主动上门、电话沟通、视频调解等灵活多变的方式解决群众纠纷,做到“群众有需要,司法有回应”,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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