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18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免费接种的通告
(第三批)
河田镇广大父老乡亲: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镇第一批、第二批新冠疫苗分别于5月9日至10日、5月17日至19日完成接种,现计划于5月23日,组织开展第三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时间和单位
第三批接种时间为5月23日,共支,初步安排露湖、伯湖、罗地、南塘、窑下、马坑、潘屋、余地等村村民接种,非以上村的村民如有实际需求,不限户籍,也可直接到现场接种。每天接种时间视情延长,后续接种时间另行通知。
二、接种对象
河田镇辖区内,18周岁以上人群,不限户籍,均可参加接种。
三、接种地点
河田中心卫生院新康复大楼一楼。
四、现场接种流程
1.接种前,请提前了解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到接种点信息登记区进行信息登记,签好《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2.接种时,配合现场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3.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期间请注意保持接种部位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
五、注意事项
1.接种时保持较好的生理状态,不要空腹接种。须携带身份证,建议穿着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视天气情况备好雨具。
2.接种疫苗前,当接种医生询问病史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切忌隐瞒病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既往接种疫苗过敏的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3.掌握接种禁忌:对疫苗中的活性物质、任何非活性物质或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严重的肝肾疾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患有惊厥、癞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过敏体质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4.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注射宫颈癌疫苗应至少间隔14天以上接种本疫苗。
5.具有发热等感冒症状人员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暂缓接种。
6.请参加接种的村民尽量错峰前往接种,防止人员拥堵。因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分批次组织实施,如您此次暂未能接种,请向户籍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登记预约,并耐心等待安排。
河田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年5月21日供稿:河田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张微微
核稿:钟勤
审核:李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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