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40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年秋季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1..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的原则。
2.坚持“分批录取、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共名
四、招生范围1.原实验幼儿园招生范围:仓下巷、横岗岭
2.罗坊村1-10组
3.马屋桥一路、二路
五、招生办法1.按下列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第一批:招生范围内有户籍且父母亲至少有一方户口、房产证在招生范围内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招生范围内有户籍且父母亲至少有一方户口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招生范围内有户籍的且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招生范围内父母至少有一方有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在录取过程中,若相应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时,则全部录取;若相应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派位或摇号录取,额满为止。
2.幼儿园招生户籍要求。适龄幼儿要求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招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年8月22日。
3.幼儿园招生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屋产权人应是幼儿父母,其办证时间截止至年8月22日。“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父母无其他房产的)。
六、提交材料本范围户籍、房产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1.户口簿(复印要求A4纸、正面上方复印户主页、下方复印幼儿本人、反面复印父母页);2.房产证;3.出生证;4.预防接种证及幼儿接种证明书(请家长携带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南门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七、招生时间1.招生报名时间:年8月23日上午8:30---11:00
2.新生体检名单公布时间:年8月26日上午
3.新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年8月29日上午
八、报名地点长汀县实验幼儿园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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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招生录取跟领取招生报名表的先后顺序无关,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并出示相关材料。
长汀县实验幼儿园
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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