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县卫健局关于印发《长汀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汀卫健〔〕号)文件精神和长汀县卫健局〔〕12号*组会议纪要同意,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二)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5.明显纹身及大面积疤痕。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条件
护士岗位
2
中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专业
35周岁(含)以下
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药房岗位
1
中专及以上学历
药学专业
35周岁(含)以下
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公卫岗位
2
中专及以上学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
35周岁(含)以下
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长汀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