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汀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国家司法救助进行时7月15日,长汀县检察院为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廖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8万元。这是长汀县检察院开展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x.x案件掠影年10月,廖某某因被马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三轮电动车碰撞,造成重伤二级、伤残七级。本案移送长汀县检察院后,案件相关承办检察官到受害人家中实地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经过了解,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救治花费医疗费25万余元,后续仍需治疗。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工作,需要他人护理,同时还需抚养婴儿,而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予以赔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急需救助。了解情况后,检察官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
summer长汀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就将司法救助金5.8万元送到廖某某手中,及时帮助其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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