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综合治理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十二个一律”惩戒措施
1、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的子女,一律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时予以招生入学限制。
2、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不予享受大病保险奖励*策;一律取消3年内除扶贫、救灾外县级安排的所有*策性优惠补贴(助)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等。
3、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提升其本人名下金融账户风险等级,一律限制其非柜面业务。
4、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暂停个人建房及宅基地审批;用赃款建设的屋舍一律拆除;用赃款购买、投资的不动产、基金、股票、有价证券等一律冻结。
5、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一律限制出境;其子女在入团、入*、参*、考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就业等函询调查一律从严审核。
6、凡是*员及其配偶、子女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律依据*规*纪从严处理。
7、凡是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律取消3年内绩效奖、平安奖、文明奖发放资格,并由纪委予以约谈问责。
8、凡单位(含村居)干部、职工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律取消该单位“平安单位”“平安和谐村居”“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9、凡是辖区内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数全县排名前十的村居(社区),一律取消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县级安排的所有*策性补贴(助)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
10、凡是辖区内发生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造成全国性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所在村(社区)*支部书记免职处理、村(社区)委会主任责令辞职或依法罢免。
11、凡是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作案条件(如提供出租房、山场、林场、厂房等场所;提供对讲机、蓄电池、上网卡、手机、电话卡、遮雨棚等工具;提供用水用电及网络信号服务)或提供帮助(如搭棚子、送饭、望风放哨、通风报信等)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全部列入整治对象。
12、凡是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措施、审核义务未履行到位,导致银行卡、手机卡等被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或非法出入境犯罪的,一律通告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业主体责任、限制其在本县域内业务拓展、取消参加县一级评优评先资格。涉及犯罪的行业从业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查处。
长汀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年5月19日来源:微长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