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17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医疗、房地产、食品等热点问题,请商家朋友们注意防范。
一、福州漫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采用程序化购买方式通过东方头条APP发布淫秽、色情的“养睾秘药”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年3月,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88元。
二、建瓯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房地产围挡广告使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年1月,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元。
三、福建中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天猫商城的销售页面内使用人民警察的形象及使用已经终止的专利发布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年8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元。
四、长汀县巷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阿里巴巴平台上开设的网店销售消*湿巾,发布了“99.99%有效杀菌”“有效杀灭新冠病*”等内容未表明出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年6月,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元。
五、福建省民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