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现场。
年1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的决定,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区苏区建设发展。今年,福建省*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开展千家社会组织‘一对一’帮扶老区村行动”。助力老区苏区发展,福建社会组织正在积极行动。
5月14日下午,福建省民*厅、福建省扶贫办联合举办了“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行动视频签约仪式,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福建省扶贫开发协会、福建省海峡电子商务营销管理研究院、福建省东南科技产业开发研究院、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福建省花卉协会、福建省职业经理服务行业协会、福建省*仲咸教育基金会、福建省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福建省原道生态环境研究等10家省级社会组织和95家市(县、区)社会组织,在福建全省11个会场同步与三明市尤溪县中仙乡竹峰村、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上埔村、龙岩市长汀县濯田镇水口村、宁德市古田县杉洋镇岭里村等个老区村签定了合作协议。
福建省民*厅*组书记、厅长池秋娜,福建省农村农业厅(省扶贫办)*组成员、副厅长*书荣,福建省老促会副会长、秘书长林跃强,福建省扶贫开发协会、福建省扶贫基金会常务副会长游祖勇等参加活动,仪式由福建省民*厅*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主持。
福建省民*厅*组书记、厅长池秋娜指出,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是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策安排,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她表示,希望通过此次“阳光1+1牵手行动”,引导和鼓励广大社会组织积极投身老区发展,帮助当地群众投资创业,变被动“输血”为主动“造血”,既帮助贫困人口提高收入,促进社会组织实现自身发展壮大,又能释放贫困地区的市场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对冲疫情影响。
据福建省民*厅介绍,年11月福建省民*厅、福建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行动方案》,引导动员家社会组织与个老区村结对共建共发展,围绕老区村“红色”与“绿色”两大特色优势,重点从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培训致富带头人、搭建产销平台等方面发力,采取优势链接、项目互推、长期合作的方式,帮助双方实现共同发展壮大的目标,并推动建立促进老区苏区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已有个社会组织与个老区村牵手结对,其中个省级社会组织对接个老区村,覆盖除平潭综合实验区外的所有设区市;个市(县)社会组织对接个老区村。此外,厦门市41个社会组织还与甘肃临夏州70个村结成了帮扶对子。(陈佳林敏)